买房必看!注意这15种情形可以退房!

发布日期::2018-07-28

摘要:这15种情形,可以退房

这15种情形,可以退房

1. 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而将房屋抵押给第三人;

2. 一房两卖;

3.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存在欺诈;

4. 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存在抵押的事实;

5. 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出售事实;

6. 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;

7. 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;

8. 迟延交付房屋超过约定期限;

9. 迟延办理房产证超过法定期限(90天);

10. 非购房者的原因而导致按揭贷款合同不能订立;

11. 所售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;

12. 房屋的产权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%;

13. 规划、设计变更(房产商未在变更之日起的约定期限内通知购房者的,有权退房);

14. 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相关尺寸超过约定的误差范围;

15.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购房合同的。

很多人可能会疑惑,周先生也是因为银行按揭办不下来,才导致不能买房,为什么不能退呢?在这个案例中,无法办理按揭的原因是周先生自己的收入流水不够稳定。

尽管在购房前,房产公司可能表示可以帮周先生办出按揭,但是这样的口头承诺,仅仅为房产公司为了促进销售而打的擦边球,并不能改变是周先生自身的原因导致的无法办理按揭的事实。

按揭贷款办不下来,能不能退房,可以分为三种情况。

如果因为房产商的原因导致按揭办不下来,比如,开发商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或销售不具备使用条件的现房,导致银行不批贷款的情况,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退还首付及定金,并要求开发商支付相应损失。

如果是因为购房者自身原因导致的,购房者要承担违约责任。

由于购房政策或者银行的规定发生变化导致不能贷款,如限购政策等,购房者应与开发商协商退房。协商不成合同上又没有约定的,购房者可以起诉并举证自己没有过错,确实无力购房,要求开发商返还首付或定金。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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